合同买卖纠纷
更新时间:2009-10-27 10:31:13
问题描述:
我公司与经销商发生业务往来,欠我公司几十万元,起诉乙方后,乙方以原我公司业务员另跟他签定的“协议书”一份为由,拒付货款。在法院一审、二审当中,法官以偏护乙方的理由,判我公司败诉。现特向各法律界人士审请法律援助,以求法律的公平和公正,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协议书”基本内容:甲方为了维护乙方的利益,如窜货,乙方有权拒绝付款,并按当初签定的合同执行。 特别声明:公司在当年内并没有窜货。到年底乙方找理由不付货款,付款方式已违背当初签定的合同,虽然在元旦时签了第二年的合同,但没有做过一点生意,在第二年公司过了几个月后对方没有付款意向才将乙方诉至法院,之后,乙方在提交了证据目录后再去造假,特意叫服装厂向我公司要货10台,以此理由想拒付我公司的所有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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