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及财产转移问题
更新时间:2009-10-26 13:54:13
问题描述:
因感情不和,我想和丈夫离婚。目前我们拥有住房一套。老公在婚前交了2万元给单位,单位分了这套房给他。婚后3年,单位又让交了1万元,并办理了房产证,证上是他的名字。我想知道如果我要离婚,此套房子是我老公的婚前财产还是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我可以分得房产的几成?
此外,我老公给我提过,他在建行有50万左右的定期存款。
他年收入12万。除了单位那套房子外我们也没有再购房。家庭也没有什么其他大的开支。
前段时间我拖朋友查了一下他在几个主要银行的账户,却显示他的几个银行账户上的余额加起来还不到1万。朋友说是他知道我想离婚,把财产都已经全部转移了。
那么我想知道如果我起诉离婚,法院有办法调查的到他的存取款记录吗?他有义务向法院说明他的财产去向吗?我还能分到这一部分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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