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膀胱癌的医疗事故
更新时间:2009-10-25 19:26:2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打扰你们宝贵的时间了,在此向你们咨询下有关医疗事故的事。
事由:我姑姑于今年在县上医院(二级乙等)被诊断为一级膀胱癌,并经过了三个月的化疗,后再次去复查,医生说恶瘤已经长到2公分,要求再次做手术。但我姑姑并没有去,而是去四川华西医院进行检查,最后华西医院结论为良性肿瘤,只是一般炎症。现在我姑姑去找原县医院理论,院长解释为她们进过3个月已经给医好的,拒绝赔偿。
我想问下,像我姑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误诊?如果是大约能赔偿多少钱?癌症是否能医好?
据我了解,县级医院好像是没有活体检查的资格的。
请帮忙解释下,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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