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男方在2005年12月领取结婚证后2006年其生肝炎病,并无正在的夫妻共同生活,请问女方可以以何方式提出离婚
更新时间:2008-12-18 22:21:59
问题描述:
我与男方在2005年12月领取结婚证后2006年其生肝炎病,至今年10月份他称其病好可以结婚了。2006年至今我们皆未住在一起。各自在各自的家中生活,并无正在的夫妻共同生活,在临结婚期间,男方以要帮其还清2003年所欠债务才结婚威胁女方,女方因此不想与其结婚。请问女方可以以何方式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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