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今年三月份和人合伙(我朋友出30%他合伙人出70%)四月被抓。请问判合理吗?
更新时间:2009-10-24 15:59:04
问题描述:
我朋友在今年三月份和人合伙(我朋友出30%他合伙人出70%)在上海收脏了(赃物价值4.3万元),四月被抓。我朋友他们在收脏那天用小船把大船船老大叫来的小工送到了大船(大船船老大是跑运输的),小工把大船上的货搬到小船,我朋友只负责过磅(收货和卖货都是我朋友的合伙人联系和谈价钱的,也没上大船)。我朋友和他合伙人今天都以盗窃罪判了3年6个月.请问判合理吗?现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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