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权
更新时间:2008-12-18 15:27:00
问题描述:
今天8月22日,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因为女方觉得男方很懒甚至生活这么久以来从来没买菜煮饭,但男方发现女方与一名男子有不正当关系,女方不承认,但外人都晓得此事。所以双方协议离婚,但口头约定3个月以后复婚,这3个月是为了让男方体验一下生活,孩子暂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给1000元的抚养费,双方共同拥有的一间门面归女方作为母女两的经济来源。现在3个月的期限已到,但女方不愿意复婚,只愿意付给男方2万元的补偿。实际上在离婚后那名男子就住进了女方家,男方付了2个月的抚养费,现在晓得这个情况后不愿意再付抚养费。但女方认为男方不付抚养费就无法抚养孩子,男方就决定夺回孩子的抚养权,自己抚养孩子。请问律师男方有争回抚养权的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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