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方面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9-10-23 16:06:33
问题描述:
我和老公(均为中国籍)都在日本的同一家公司工作,于2008年5月奉子成婚了,由于缺乏感情基础,对对方缺乏了解,双方感情不和,加上婚后长期分居,双方同意离婚。但是对于抚养费及抚养权达不成一致,想通过诉讼离婚解决。1.在国内起诉的话,如果老公有不付抚养费等情况怎么办?因为老公有日本的永久居住权,基本上不回国,可以申请日本法庭强制执行吗?可以的话,如何申请?2.小孩现在刚满一岁,从出生到现在一直由我和父母照顾,发生矛盾后老公对小孩更是不闻不问,但是我有一点比较担心,因为老公父母也在日本,我虽然明年年初就回日本,但是想过2,3年再把小孩带去日本抚养,法院会不会因为我老公和他父母都在日本,认定他给与的环境对小孩更有利而将小孩判给他?今年老公曾经因为抑郁症跟公司请假3个月,后来也经常请假,这个情况对于我争取小孩有帮助吗?3.如果小孩判给我,小孩的抚养费怎样才能按日本生活标准计算?小孩需要在日本登陆吗?毕竟小孩是要去日本生活的,国内的生活费用在那边是很艰难的。4.共同财产,老公婚前贷款在日本买了商品房,他婚后还款部分我能争取吗?可以争取的话,需要哪些证据呢?5.电子邮件可以作为证据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