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那种临街自建房,现在两家房屋拆迁自建。还说王家的人曾经找过他,这样我们可不可以告王家敲诈罪。
更新时间:2009-10-23 08:51:13
问题描述:
我们家有两套房子,乡镇那种临街自建房,两套房子是相邻的中间共用一个墙壁,20多年前卖了1套给王家,然后当时因为他们那套房子小就说跟我们共用一个厕所,口头上说的,协议上没写,厕所的所有权是归我家的,房产证也是有的,现在两家房屋拆迁自建。
因为是很多年的事情了,我们手里又没有那张合同,现在房屋地基已做好,但是王家突然拿出一张协议的复印件,说是我们家当时签好的厕所公用、房屋不得重建、不得封堵。然后说现在要建可以,但得分一半的土地给他们。现在她女儿就大个肚子在工地闹事,不让我们建房,说除非分一半土地给他家。她这么一闹我们工地的工人也不做活了,都走了工地就这样停工。
后来我们才找当时协议的代笔人看那张复印件,他说完全不是当时那张,还说王家的人曾经找过他,叫他说厕所当时说是有他们一半的,叫代笔人按那张复印件的内容说。我想问下,这样我们可不可以告王家敲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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