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帮我,谢谢
更新时间:2009-10-22 18:07:40
问题描述:
主人工:刘女士
案件原委:刘女士是为奉公守法的公民,自己营业的一家理发店,突然有一天,有两个青年兄弟(也就20出头)手持凶器进入刘女士所经营的理发店闹事,在这个过程正在进行的期间,两青年的母亲打来电话告知弄错了,找错人了,这个弟弟眼活,把凶器带上就跑走了,哥哥留下来道歉,刘女士让青年把他的妈妈叫来,母子两道歉后就走了。[其实这事情的原原委委刘女士是毫不知情] 这下把刘女士搞的一头雾水很是气愤,而后去青年家中理论,理论不成他们反而报警,请问这该怎么处理?有受到名誉伤害和精神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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