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男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反悔吗?
更新时间:2009-10-21 21:31:07
问题描述:
你好!我与男方2006年3月15日结婚,因感情不合在民政部门于2009年9月14日协议离婚,现有一女孩不足2周,离婚时男方提出,财产全部归男方。孩子谁抚养另一方不负担抚养费。我选择了抚养孩子,而盲目的在男方写好的协议书上签了我的名字。之后我想打工挣钱抚养孩子,走了几天之后孩子实在离不开我,无奈我又回到家里。男方有工作,我提出向男方要抚养费,男方不答应。请问我能与孩子名誉向法院提起诉讼吗?法院能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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