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开发商所要房照延办和房屋拖期交付的赔偿
更新时间:2009-10-22 09:26:49
问题描述:
2007年7月我在葫芦岛市火车站附近刚刚落成的**大厦4楼购买了一间精品屋,房价13万。当时合同上写着3个月内办完房照,如果开发商没有提供足够条件,使房照办不下来,则向购买者每天赔偿房屋价款的万分之一;如果房屋延期交付使用,开发商也要向购买者每天赔偿房屋价款的万分之一。2009年6月房照才具备条件并办理下来,可是房屋仍未交付使用,据说是消防条件不够。现在已是09年10月份了,请问我能起诉他,并赢得官司吗。我刚买房子时,他们正在进行温州商贸城的招商,可最后黄了,今年又搞了东莞服装城的招商,说十.一开业,可还是骗别人买完房子后就拉倒了。我想起诉他要回一部分赔偿,请问我应该怎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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