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这算不算是医疗事故?医院在我这个问题上有没有一定的责任?
更新时间:2009-10-22 13:52:28
问题描述:
本人在1986年的时候由于工伤导致骨盆骨折导尿管损伤,排尿不正常。近期感觉排尿越来越难,所以到双鸭山市矿务局总医院去治疗,入院时主治医师称没问题,能治。做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医师告诉我手术2个小时左右就可以完成,结果手术进行了7个多小时,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并没有治好我的病,反倒在我的肚子上下了一个导尿管(治疗前无导尿管),现在主治医师告诉我治不了了需要转院治疗,建议到上海或者北京的大医院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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