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道癌切除错误医疗事故赔偿
更新时间:2009-10-20 21:30:08
问题描述:
我爸爸在齐市医院做的食道癌切除手术,术前在另一家医院做的胃镜取样,是距离齿门35公分处,可手术时切掉的是28公分处,后来在第三家医院做放疗前检查时那里的主任发现原来发现的35公分处的癌变位置仍然在,并没有被切除。切掉的28公分处就不知道是不是有癌变。不管怎样术前检查出的35公分处癌变位置没有被切除。这35公分处在这家医院术前也拍片子照出来过,医院知道是这个位置,而28公分处片子中没有显示癌变,并且医生也口头上说明只有这一个位置(中期,癌变位置2乘3公分)。请问这种情况能打官司要求赔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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