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承偿疑问
更新时间:2009-10-20 20:34:14
问题描述:
关于“借贷买卖纠纷”(系《方案》确定概念)的债权债务执行分配方案,我是债权人之一。庭审判决过程已证实:当初我借出40000元,完全是在债务人上门恳求“缓解一时之难”的情况下,书面约定借用一月,不计分文得利,更无任何酬报承诺与要求。其他债权人均是债务人的商业受益伙伴(粮食批发生意往来者)、以及高利放贷者(其权益合法吗)。《方案》在确定分配比例、各债权人应得款关键问题上,把我等同视为上述其他债权人。为此,我已书面提出异议,要求据实将我严格区别对待:清偿全额或提高承偿分配比例。执行办案人员明确指出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故恳请您解答为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