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证却没有房子,我该怎么维权
更新时间:2009-10-18 16:13:49
问题描述:
我有一套80年代集体所有制企业分房,之后由职工出资购买,并办理了房产证的房子。该套房以下称作a房。
在99年的时候,我妻子的单位进行福利分房,我妻子购买了一套房产,即b房,其单位要求购买b房需交出a房的房屋钥匙,并承诺将按照a房的面积给予补偿,并办理房产交割手续。
而直到2009年,该单位仍未给予我家任何补偿费用,房屋产权也未交割,目前我还持有该房的房产证,但该单位已将我名下的房产分配给下属其他职工居住。
99年福利分房时,合同上写了要交付a房钥匙,但是对补偿及房产交割等内容,没有涉及,仅仅是口头约定。
现在的状况是,我持有a房房产证,但a房中住的是别人,我要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需要起诉,是该起诉我妻子的单位,还是起诉居住在我房子里的人。
另外,要求给予补偿款或退还房屋,哪一种诉求更容易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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