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绑架罪?
更新时间:2009-10-18 06:06:53
问题描述:
一位朋友的我姐姐,网上认识一位网友,并互通短信,后被丈夫发现短信后,两人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审核后办理了离婚手续,在民政部门的见证下丈夫同意给其20万元(已打欠条),两人回到家里收拾物品期间,丈夫用 *** 子威胁被害人告诉网友是谁,以及让被害人电话约见网友,已实施报复,(在此期间,其用匕首将被害人扎至轻微伤、同时撕毁20万欠条)。未达到答复后,嫌疑人又纠集另外3人,为其帮忙将被害人及被害人的外甥女胁迫至被害人的单位,要求用单位的电话约见网友,在到达被害人单位后,又要求将电脑网络上的家中股票(夫妻原共同财产)全部卖出,并要求其交出身份证和银行卡以便取款,此时被害人单位领导过来劝阻,嫌疑人又将领导殴打,当在单位电脑操作卖完股票之后,嫌疑人以及帮凶强迫被害人上了一辆轿车后,逃走,从上午10点一直到下午6点对其限制人身自由,同时在此期间多次殴打被害人要求交出身份证以便取款。同时要求被害人给亲属通话将身份证送到指定地点,被害人的亲属在找不到被害人后,报案。(下午3时将被害人的外甥女放出)后在警方通过嫌疑人的哥哥的劝阻下于下午6时将被害人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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