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送给他人养育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9-10-19 11:59:34
问题描述:
诸位律师,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小霞是湖南人,在广东打工,结识了小刚,两人相恋并怀孕了,但小刚无意与小霞结缘,当小霞彻底认识到小刚不想要这个孩子时,她已怀孕7个月,无法堕胎,只好将小孩生下来,在9月底产下一女婴,生小孩时,为了小霞以后的婚姻幸福,就没有给小孩注册出生证。年纪刚过20的小霞实在没有养育小孩的能力,将小孩送给了一对没有生育能力的朋友夫妇,孩子已经在朋友家落户,朋友作为感谢,给了小霞一万多元人民币营养费,小霞本无意要钱,怕引起误会,但朋友执意要给,也就收了一万多元钱。此后,小霞家的邻里乡亲们都流言蜚语,说小霞把自己的孩子卖了,这种流言蜚语让人承受不起。
请问这种情况下,小霞这样处理孩子的事情,是合法的吗?小霞是否可以起诉邻居犯有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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