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保密协议
更新时间:2009-01-22 11:11:03
问题描述:
本人与公司标签了保密协议,协议中注明“保证三年内不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违反协议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1、请问在旧公司的订单全部收款完毕的情况下,本人跳槽到新公司后,重新联系客户(都是同一帮人),订单也是重新签订,那是否违反保密协议?如果我成功跳槽是否会被旧公司起诉呢?
2、如果旧公司离职后,旧公司是否需要支付保密费?(保密协议没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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