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开始并没有报案,是故意伤人罪。如果打官司我怎么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10-15 17:06:09
问题描述:
半夜2点多在抓小偷逃跑的过程中三人受伤,但开始并没有报案,抓到后才报案,三人中有肚子被划伤导致肠子,有的头部颈部,背部腰椎腿部有划伤和内伤,小偷不愿放凶器,执意逃跑,打斗中受伤终于放下凶器,三人也没在进行殴打,送医院后现在昏迷中。听警察局才得知那人是我前男友。我们两人分手已久,可对方家人知道出事后却说我们要犯罪嫌疑人来我家对他进行殴打,原因是不想让他和我纠缠,是故意伤人罪。要告我们。可是其一犯罪嫌疑人是翻墙进来的。第二当天晚上我并不在家。第三我家人并没认识我前男友,第四我家里有被翻过的痕迹,而且在抓后公安局在他身上收出我妈妈的手机,难道在小偷在逃跑过程中对我们行凶也不能自保,。如果打官司我怎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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