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恐吓,胁迫,诱奸,骚扰何时是了?
更新时间:2009-10-16 22:17:31
问题描述:
我妻子几月前被一山东 料厂跑业务的男子强奸并拍照,恐吓我妻子说:你要敢往外说,我就砸了你家门市,找人打你丈夫,并在你们住的地方撒传单,叫你没人要,叫你抬不起头来做人,并叫你父母和姐姐不得安宁。我妻子由于害怕,一直不敢与任何人提起,此男子得寸进尺,多次威胁诱奸,我妻子由于怕他报复,忍气吞声,与他发短信讨好他,为的是保全一家安宁,稍有怠慢此男子就发短信大骂其贱货,骚货,贱肉等,我妻子怕惹急了他,迎合他的口味,叫其老公,并发些暧昧的语言安抚他。但事情愈演愈烈,此男子不但不知悔改,还用这些短信进一步的要挟恐吓,迫使我妻子一次又一次的离家出走。十月八日至十三日,他又一次把正在娘家探亲的妻子打电话约出,并胁迫其五日任其蹂躏,还在我妻子胸部和脖子上留下多处咬伤。事后把我妻子发给他的短信加油添醋发到我的手机上来,目的是想叫我殴打我的妻子并离婚,另外还有好多侮辱性的语言不堪入目,使我的心理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他以我妻子发的短信息作依据,声言是我妻子自愿的,说法律制裁不了他,我想请教一下杨律师,象此种卑鄙无耻的人间败类,法律能否以事实为依据,保卫我们公民的合法权益。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