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该争取什么样的补偿?
更新时间:2004-11-28 02:16:01
问题描述:
我于去年十月份与一家合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期三年,今年三月份合资公司突然停止财政开支,并停止发放工资,但是没有正式的说明怎么办已没有正式的文件,我们就一直在临时办公室上班直至六月份,后来临时办公室被查封,我们就只好回家等消息,待十一月,合资双方要清算,对于员工的清算他们只给我们三到六月份的福利与工资,这是否合理? ,公司清算时解除了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十一月提出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六月份以后除了让我们回家等消息没别的答复。只是最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给员工的工资只到六月份别无其他,是否合理?我听说应该争取到十一月份并还有违约金,是否这样?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