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职工医保问题
更新时间:2009-10-12 19:33:15
问题描述:
我厂系一国有企业,于2009年10月完成破产清算。厂方工作人员说,我厂因以前资金紧张,于2005年至今,未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现在厂里有钱缴纳医保,但医保局称不能补缴。这意味着这后五年的医保将由个人承担。且2004年以前的医保是否缴纳,职工并不真正知道。
所以,现在厂里要求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很多职工不愿意签字。
我们认为,在没有医保证、社保证的情况下,我们不应该签字。
我们应该怎么办,才能维护正当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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