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能尽快为我解决问题,非常感谢!
更新时间:2009-10-12 14:31:08
问题描述:
2005年5月份我被全村人民选举为村委会主任,自上任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彻底改变村内脏、乱、差局面,树立小康村发展样板典型,为镇政府树立形象工程。先后硬化村道、街道5公里,安装路灯60余盏,在镇计生办对面建全县一流村部一座(占地4亩,建筑面积410平方米),耗资50余万元。由于成绩突出,不仅受到镇党政府充分肯定,更得到县委书记闫廷瑞同志的表扬,并答应上述开支由镇政府负责解决。2009年镇政府在县委书记多次催问下,才付20余万元,下余款项至今没有落实。(从2007年下半年到2008年底用于修路建村部的贷款一直还不上,并形成了恶性循环,贷款还贷,再贷再还的不良局面,外债累计高达30多万元。12月15日我又贷款20万元还上述部分贷款利息。)
2009年8月26日,镇政府与现任村委会暗箱操作把40余万元的新村部以低价20余万元的新村部买走,对剩余款项迟迟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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