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房屋及户口问题
更新时间:2008-12-19 12:46:28
问题描述:
有兄弟二人,弟为知青,兄有数套房屋,弟的女儿依相关规定早年返沪时落户到兄某房屋内,此落户的房屋为兄公司所分配,分配时因有弟女的户口而不需另外交钱,兄为产权人,内有兄女及弟女户口.
弟前几年退休后及其妻回沪与女儿三人共同居住在此房内,后兄病故,户主改为兄女,产权人未变.
弟为女儿及自身考虑,与嫂协商出资若干(约为当时房屋市价的50%左右)买下该房屋的部分权利,以期将来回沪时亦能落户此间,若期间涉及动迁事宜的,也期能够将现房屋一分为二,独自拥有一套房子,该购买事宜因碍于亲戚关系而未签协议,仅为口头表示,但有多人知晓此事.
现嫂拒绝弟方直系亲属入户,并且表示原购房款仅作房屋租金用.
问:
1.弟女是否有权居住此套房屋,弟是否有权居住女儿户口所在房屋,以他们的情况,若居住是否需要支付租金
2.若购房协议无效,弟是否有权取回原先支付的房款
3.因该房屋的取得有弟女户口的因素在,若要求其迁出,是否有权要求补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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