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负责吗?
更新时间:2009-10-08 18:15:10
问题描述:
几个月前我经人介绍来山西太原接了一工地的脚手架工程,合同我一人签的,那份合同霸王成份很重,连安全都要我们承担.但是我跟工人之间也有申明,我拿了工程单价每平米中的8角钱用于接活时的开支和给介绍人的介绍费,还有结算时的费用(没办法,结算时如果没有红包钱不好拿),其工程进行中的所有责任都由我们共同承担.现在由于工地方附加的活太多,工人们觉得挣不到钱都不想干了.但是进场两个月以来,我们所干的都是工程前期的辅助性的工作,真正的产值是按建筑面积算的,现在产值很少,我们在外面能干到120元左右一天,这里目前按他的建筑面积计算只有50元左右.现在我想请问以下几点:1是如果我们现在退场工地方应该怎么给我们结算?2是我跟工人签的那份申明现在签字的人只有一半,不知道生不生效?如果申明不生效,工人要我补给他们差价,我应该补吗?急!!!谢谢大家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