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于性骚者扰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更新时间:2009-10-08 21:44:35
问题描述:
我叫**,今年27,已婚2007年时,我老公因债务问题非法拘禁犯案,作为妻子在出入派出所时很自然就认识了办我老公案子的一个警察,警察以谈案件的理由约我出去,而我也不太懂法,怕他在我老公的事上添油加醋所以就出去了,第一次,他对我要求性行为,我内心很怕,我不知道怎么办,所以我哭了,可能是同情吧他停止了他的行为,又有一次差不多的事情发生被他占了点便宜,还好我挣脱跑了,,再后来我老公的案子都已经上交了后,我不再理采他,不和他来往,可是他还常打电话来要求我做他的情人,我是不可能和他有什么发生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老公发现了后,认定我和他之间不清白,就找到他要拉他到他的单位去告他这个时候我说什么我老公也不会信的,他吓着了大概怕单位开除,赔偿了好象两三万元钱私了,他不肯写保证书所以也答应不再打我电话,还有一个他的朋友给我们做口头担保.时间了很久,我和我老公的感情刚刚好一些,现在又发现频繁的未接电话,有时接了不说话,他又开始骚扰我了,绝对是他,我很烦这个人,.我是换个电话不管他?还是去告他性骚扰呢?可是我说的这些也拿不出什么铁的证据,我该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如果要告他要如何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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