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10000元怎样判
更新时间:2009-10-09 17:55:45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企业的保卫人员,在单位外抓了一个偷单位东西的,是单位职工。东西是全新的《井下用的锚杆》价值两万多,在废品回收站里正卖呢,我们要把他带回单位处理他不愿去,因种种元因后来他给了我们10000元和我们三人私了,我们把他放了。后来他卖了一万四,事情刚过了两天单位找我们谈话。我们承认了并把钱退给了单位。 请问我们构成敲诈勒索罪吗? 单位要把我们交到检察院能判几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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