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妇有义务为其还债吗?
更新时间:2009-10-05 20:52:09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
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儿子(34岁)98年结婚,当年就与父母分开家产,分开户口各起炉灶过日子。儿子2007年借了人家的钱出走了,债主找不到他本人,把我儿子告上法庭的同时,死盯着我老夫妇还钱,儿子已多年不与我们联系,他借了人家多少钱,借钱干什么,我夫妇一概不知情。我夫妇体弱多病,无力赏还,也不愿为其赏还。(他在外的债务有可能我老夫妇有生之年还不清)请问我夫妇有义务为其还债吗?债主以将我儿子起诉到法院,法院可以代债主扣我工资吗?(谢谢您,尊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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