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被盗后......
更新时间:2009-10-05 23:27:38
问题描述:
甲:摩托车主 乙:小轿车主
甲借走了乙的小轿车,因骑来了摩托车,就将摩托车放在乙处并将车钥匙一起交给了乙,到晚上10点过乙给甲打电话问其回来不,可是电话通了以后没有人接,乙就将甲的摩托车推到楼梯间锁好电门和方向锁,便上楼休息了。第二天一早,楼下的异常吵闹让乙方夫妻知道小区失盗了(乡镇新修的移民楼,没有物管)共3辆车失盗!!而且其他两辆都是停在屋里的!!!一辆在门面的卷帘门里,另一辆停在楼梯间修的屋子里,随后报了案,警察来了后做了相关调查、取证、照相等等工作,其间乙向甲打电话也是通了没有接!直到在公安局录口供时甲才打来了电话,乙跟甲说了情况,甲也到了公安局了解了情况。1、像这种情况,甲把摩托车停在了乙处并交给了钥匙,乙是否负有保管的责任?乙把摩托车推进了楼梯间并锁好了电门和方向(能锁的全锁了)是否已经尽到了保管的责任?如果没有,怎样做才算尽责?乙应该赔付甲的摩托车吗?2、假如应该赔付,车辆折旧应怎么算?(摩托车买的时 候一万一千左右,已经使用了一年零八个月,保养较好)3、如乙有责任,甲是否也有?双方应怎样分责??求律师们帮帮忙,以解心结!谢谢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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