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责任赔偿
更新时间:2009-10-02 16:20:48
问题描述:
孩子在医院住15天,医嘱单上用药量比结账单上用药量少很多,奶费每毫升1.6元.入院时出院时我都见不到孩子的主治医生,但单据上的谈话医生却签的她的名字,且入院单让我签字时上面什么都没有写,都是后加上的,输液同意书等单据上"同意"不是我的笔记,我只有签名.孩子出院时我只能检查身体表面损伤,我不是专业人员精神方面我无法判断,主治医生见不到我无法了解情况.出院后两天做42天产检,孩子被判断神经反射异常,严重营养不良,生长发育缓慢.体重减轻.住院期间孩子的照片惨败无力,精神看上去不稳定,医生解释为贫血.大部分检查项目和用药情况我都不知道,没有签字确认过.且医生对我存在欺骗隐瞒,这个医院病人病例只能复印带走一部分,病人或家属不能看原件,治疗过程也不能复印.请问医院是否违反了相关法规,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多付出的医疗费,以及孩子要是有问题可否要医院负责,我可以维护什么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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