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样做对吗?
更新时间:2009-09-30 06:53:30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酒店文员,9月21日晚,由于保安的失职,一名窃贼在保安的眼皮底下大摇大摆进入我办公室将我放在办公桌里的四千八百块钱偷走,(其中四千元是公款,八百元是我刚发的工资,)还有其他办公室,共偷走四万余元,现在酒店领导的处理结果是,我们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保安经理出了一千元的罚款,当晚的值班经理也是处罚了一千元,我一个月的工资是七百八十多,我现在感觉我承受不了这个处理决定,我想咨询一下,他们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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