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借款,不知情另一方有无偿还义务?
更新时间:2009-10-02 14:13:55
问题描述:
一夫妻结婚7年,男的系加油站站长,业务从事成品油批发,转手买卖。忽然有一天就失踪了。第二天债主陆续拿男方打的欠款条找上门,这时女方才知男方原来欠下好多钱,均以油款名义借的。房本也在别人手中,以抵押的名义借的款。
问题1:女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男方的借款有无偿还义务?
2:房屋系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二手房,婚后办理过户,过户前后户主均是男方的名字。请问这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系个人财产,债主有无权利占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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