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已婚但没有离婚却同另外的男人生有一子,现在女方和男方感情已经破裂,这样的情况该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2009-09-29 12:50:37
问题描述:
事件经过:女方已经结婚登记,但是事后女方反悔,但没有和对方解除婚姻关系。在女方回娘家后,女方家长又叫媒人做媒,介绍现在的男方认识。媒人和男方不知道女方有过结婚登记。在谈恋爱的时候,女方就背着家长就自愿跟男的发生关系了。因彼此性格不合,男方想提出分手的时候,女人要自寻短见,并且女方家人在明知两人性格和观念不合的情况下一定要男方对女方负责。起因是,男方去女方家里拜年的时候,女方要求男方留宿,后女方家长要男方作出承诺。态度强硬,男方迫于压力做出承诺。然后女方家长要求女方一定要早点生育。男方要求女方去登记注册,女方家长以要赔钱为由拒绝处理女方原先的婚姻问题。至孩子出生,问题至今未决。在孩子问题上,双方的争吵也从未停止。直到女方自行回娘家至今已有2月余。
问题1:想问律师这种状况法律上是怎么定义?
问题2:现在女方提出要孩子,如果上法院,法院会怎么处理?
问题3:如果男方去上诉应该怎么上诉?时间上有什么规定?
问题4:如果男方不肯给女方孩子,要怎么办?
问题5:双方的问题是调解还是走法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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