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改制失业后,重新就业能否进行连续工龄认定?
更新时间:2009-09-30 08:12:27
问题描述:
我是1998年毕业的省属统招中专生,由于当时正行双向选择,便被选择到了一国有企业下的建材子公司工作,2003年8月逢子公司改制破产失业,后2004年4月被招聘为某人寿公司后勤员工,2006年8月又逢公司两级机构改制合并被解除劳动合同,其上述两单位均办有我个人养老保险等档案资料;2007年9月被公招为一名教师,转正至今。现我的教龄从2007年9月计算,我想问我的工龄怎么计算?能计算连续工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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