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合同
更新时间:2009-09-29 12:35:47
问题描述:
我一个朋友跟旅行社有合同的,上面写;1830元/人,人数4人,但总金额却写5490元,所有金额在出团前3日付清,出团前我朋友已打电话问自己的钱交够了没有,旅行社说交够了,但现在旅行社才发现少收我朋友2000钱, 我朋友不愿意再交,因为前面都问清楚交够与否。这是旅行社自己的工作失误,不关我朋友的事吧,应该不用再交这2000多吧, 我朋友的名字叫桂安,但给的发票上的名字却是桂英。其实我朋友之前并不清楚收费到底是怎么算的,所以也亲自打电话问对方自己的钱交够了没有,对方却答够了。再说,如果我朋友钱没交够,对方也不可能让我朋友陪同团的呀。我认为这完全是对方的工作失误造成的,我朋友不应该承担这后果。请问我的朋友还用补交这两千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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