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所欠债务是个人债务吗?
更新时间:2009-09-28 21:21:39
问题描述:
我和我丈夫自1986年结婚以来,感情不好,一直是分居二地,他从没有负担过儿子的生活费,直到2000年,我公司倒闭,才去居住,但是在去住不到二年,(在这期间也是没有出过一分生活费),因为我承受不了他的家庭暴力和他家妹妹的吵闹,搬出去另租房子四五年,儿子高中毕业后,离开了原来所在地,到我妹妹家投宿直到现在。现在是他原来是替别人担保的,现在变成了借款人,对方告到法院,并且还冒充我的笔迹签名,法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说我拒不到庭,宣判了结果。我想问一下
1.他所欠债务是个人债务吗?我的理由是我们一直分居,他对家庭也未尽过任何责任,在判决书上他也说到借条上我的名字不是我的笔迹,但法院没采纳。
2.现在说还不止一笔债务,我准备离婚,法院会判决他是个人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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