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与邻居家原协议因不完善而引起的争论,〈?〉双方协商立合约一纸各持一纸为依据
更新时间:2009-03-03 17:05:22
问题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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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与邻居家原协议因不完善而引起的争论,各持己见。因他家房屋扩建土地不够而争我家土地请给予高见,原协议如下:
立和约签订字凭人李某〈我家〉屋上首刘某〈邻居〉下山头小屋一所,经村书记、李某〈在场人〉等共同协商条约如下:
一、从刘某屋街檐上起小屋三间高度滴水五尺傍李某屋第一间不能做厕所和留小缺口。檐水一尺归刘某所有,檐水外刘某无权管理。
二、街基内不能故意堆放食〈实〉物拦路。
三、今后不能修改正屋和升高
四、李某上山头刘某的土不能修小屋,不另外栽树
五、空口难见,〈?〉双方协商立合约一纸各持一纸为依据
在场人见证人:李某、另三人离开人间 执笔人李某〈离开人间〉
现在他凭第四条我家上山头为他的土为由说整个土是他的,〈因上山头和他的土没有写清分界,而上面有原始水沟,他说水沟是让给我家的过水的,其实我家管业二十多年,他从没有过问,而现因要扩建而要强占我家土地。〉 附:他家违反第一条,傍我家第一间做了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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