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更新时间:2009-09-28 10:12:33
问题描述:
夫妻双方结婚十年,育一女读三年级,女方最近提出离婚已起诉到法院,提出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女儿归她抚养每月500元抚养费,而男方只是从事单位工作每月工支大约1500元左右.夫妻共有财产,有两处旧房,一处是两年前办理月供房首期已付80000多元月供1700元的新房.关于两处旧房,一是几年前40000多元所购的二手楼,二是以女方家长的名誉所购,而且没有任何证据在手证明当年是由男方出钱所购.两年前的80000多元大多数是向兄弟姐妹所借,所借的款没有借条只有银汇款单,而且两年来女方并没有帮助月供.请问女方提出的要求合理吗?以上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