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前夫不按协议归还财务,并对本人以短信电话的方式进行诽谤和恐吓,能否起诉他?
更新时间:2009-09-28 00:31:42
问题描述:
我于2009年9月14日与前夫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中有两条是这样:一、借给朋友的十万元按借条归还时间付给女方伍万元。(借条的归还时间是2009年9月30日)。二、湖东家园一套房屋的房产于2009年12月31日前过户给女方。
离婚后前夫通过短信、电话对我进行谩骂、诽谤、恐吓,又打电话给我嫂子说他不会把钱和房子给我。我对的他言行想咨询能否告他,别外想通过法律程序拿回协议上他应该归还的财物。
另外还想咨询下:那十万的债务别人已经归还给前夫,如果他要耍无赖,硬要说没有钱,拒付伍万元给我,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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