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屋能否撤销
更新时间:2009-09-26 09:56:45
问题描述:
我是昆明的朋友,请帮忙咨询一下,2003年单位集资盖房,二儿子以老人的名字购买了此房,老人就要了儿子分的旧房,两年后,经过和老人商量就把房屋的产权赠与了二儿子,然后儿子的旧房子也同时赠与了老人,双方都领起了房屋产权证,现在老人想要回原来属于自己的那套,能撤销赠与吗。原因是2009年单位在次集资建房,老人就想要房子,但是他已经享受过分房不符合条件,就要二儿子的名额,但老人没有钱,二儿子也没有钱,后由老人和大儿子商量后由大儿子出钱来购买此房给老人居住,等老人百年之后房屋有大儿子拥有,现在老人叫二儿子签字同意产权属大儿子,二儿子一家不同意,大儿子就不敢要房子了,因为二儿子不签字,怕以后扯不清,钱是大儿子出的名字却是二儿子,而且经济适用房五年才能上市交易。所以老人很生气,想撤销原来的赠与要会自己原来的房子,如果上法庭能胜诉吗?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