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购房时已经缴过煤气开口费(当时不缴不给钥匙)我们怎么想也感觉不应该再让我们缴费了,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09-10-03 21:48:29
问题描述:
我们购房时已经缴过煤气开口费(当时不缴不给钥匙),我们都用了好几年了,现在物业要改煤气管道为天然气管道,具说是市里统一的,还要我们再缴870元的改造费,而原来没缴开口费的要缴2660元。我们怎么想也感觉不应该再让我们缴费了,假如以后还要改造成别的什么气,我们岂不是还要再缴费吗?我想请教一下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们应该怎么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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