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跑到外面想拦计程车离开却被人事经理拦住双方发生纠缠,仲裁庭现要求再审理,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
更新时间:2009-09-24 16:29:29
问题描述:
我店一经理于七月十五日突然提出离职并要求立即办理手续,她手上有二十二张调休单说要放到下个月工资里面进行抵换,也就是说下个月发工资时扣掉她八天的工资,人事经理没有同意,说要等到总经理出差回来予以解决,当时也没有收其调休单。但事隔几天后该经理却过来当着人事经理的面抢其出勤纪录(因该经理每天在人事部纪录出勤情况),说人事经理已收其调休单,人事经理却说没有收,双方发生争执,所以她才会抢这份纪录。她跑到外面想拦计程车离开却被人事经理拦住双方发生纠缠,我们单位三名保安也跟着过来,这时候她突然的脚扭伤了,却陷害是我们单位保安将其弄伤的,随即报警,到医院后检查其脚骨折。但事实上我们三名保安碰都没有碰她一下,现她将我们单位告上仲裁庭,要求赔偿工资和加班费以及医药费,后经了解她有时节假日上班纯属于个人行为,因为她家离得远她一直住单位,有时没事也会过来看的,但这在考勤上反应不出来的,她反正都已签到了,仲裁庭现要求再审理,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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