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手上只有离婚协议书,我已经在离婚协议书上亲笔注明一个星期内支付清2万元,因为我没有证据证明我自己是清白的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清白?
更新时间:2008-12-14 11:56:44
问题描述:
我与我前妻2005年7月11日正式登记结婚止2007年11月7日因婚后感情不和在民政局协议离婚.2007年8月购买二房一套价值17万元,夫妻共同生活公欠债务7万元.供楼贷款13元.所有债务由我个人承担.房产归我个人所有,我一次性补偿我前妻2万元.约定好一个星期内全部给她.我已在离婚协议上亲笔注明.(我在离婚后第3天也就2007年11月10日将现金2万元如数给她,由于当时在路边交易就没有要求她写收据给我也没有证人)她现在又去法院起诉我. 她还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封查我唯一住房.1、她手上只有离婚协议书,没有其它证据,也没有我的亲笔欠条,她是否胜诉?2、我已经在离婚协议书上亲笔注明一个星期内支付清2万元,现在起诉是否有效?3、因为我没有证据证明我自己是清白的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清白?4、法院是否可以强行拍卖我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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