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方式:我司能否取消厂里的合同(因为厂里交期延误了)我司未付款,就要我付款吗?另外厂里难道过了1年
更新时间:2008-12-15 12:26:25
问题描述:
我司在9月下了合同给厂里,交期:10月30日前,不能拖延。溢短装+/-10%。出运前需人员来验货。付款方式:款到发货。
在10月里我司2次传真催厂里交货,他们没有书面回复,我电话问他们,他们说来不及。结果到了11月17日他们电话告诉我,货好了,马上又传真了一份发货清单。我司按这个清单核对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然后制作商业发票和客人看,客人回复:因我司交期晚了,市场材料下跌很多,故取消合同,我司能否取消厂里的合同(因为厂里交期延误了)?
有人说:我司未付款,导致了交期延误,导致了无法发货。但是难道厂里电话通知我货好了,就要我付款吗?我司人员去验货,什么依据都没有,如何去审核最终的包装和数量呢?另外厂里难道过了1年,突然和我说货其实在交期内已好,为什么我没有付款?这个说不过去的。我司总要拿到一个发货清单,才可以审核和制作出口单据的。
难道今天下了单,过了一天,厂里说货好了,叫我付款,没有任何依据,我也要付吗?这样就变成确认合同后若干天付款了。款到发货应该是货好,马上付款,马上能发货的。现在若厂里在10月30日前就把货做好了,为什么没有通知我?为什么要在11月17才给我发货清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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