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律效应吗?说是哥哥那个房子和她没有关系,它具有怎样的法律效益?
更新时间:2008-12-14 14:41:23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
事情是这样子的,以我妈妈的名义买了两处商品房,一套是哥哥的,一套是我的,但是哥哥的房子是爷爷出钱买的,妈妈之前也是出了点钱,但是爷爷说这个房子他要给哥哥买,然后把我妈妈出的钱给退回来了,但是爷爷为了怕我妈妈以后打这个房子的主义,就让她签了个条,说是 以后这个房子和我妈妈没有关系。 但是,房子是以我妈妈的名义和名字买的村里的房子,现在有点事情,就是说 妈妈当时签的条,具有法律效应吗?因为我爸爸妈妈现在离婚了,当时是说两个孩子,我和哥哥一人一套,但是现在爸爸想作为婚后财产进行分割,而且是只要分割我的房子,原因是因为当时我妈妈写了个条,说是哥哥那个房子和她没有关系,我想知道,妈妈写的条可不可以收回,它具有怎样的法律效益?而且妈妈表示如果可以收回的话她肯定要收回的,因为本来就是说哥哥和我一人一套房子,和爸爸没有一点关系,现在哥哥和爸爸合起火了想争夺我的房子! 哎! 什么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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