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权和蓄意损害他人身体相关
更新时间:2009-09-21 20:42:12
问题描述:
我今年22岁。03年,我上网发表言论损害了一个很有钱的人的名誉。其后他在网上对我说要劳资整人。在04年他收买我不知是否亲生的父母和医生几个人到我家中强行锁住我说送我到医院检查心脑电图不入病房没事就送我回来。可是到了那里他们没有检查就立刻办理入院手续把我关进病房打针吃药过了一个星期才做全身检查,后来他们讲我身体没什么事但以我性格有点内向为由拘禁我几个月。那里卫生和饮食极差多次造成我贫血和发烧,期间那个有钱人还多次叫人打我流血同房的天天抽烟焗我医生都不管。出院后我到其它医院看病医生证实我得了支气管炎,中耳炎等炎症并发证。但他们还反复用同样的手段在2005-2009年间拘禁我达八次之多,每次半年左右。我曾多次到亲戚家住和到外地打工都被他们找到并捉到当地的医院拘禁并拿走我身上的财物。如果再这样下去,我还会被拘禁三十至四十年。我到过法院起诉,但他们说这是刑事应由派出所管,我也到派出所讲述此事但他们以要请示领导为理由一次又一次地拖延我的时间。现在我现在的母亲又讲要叫医生来捉我了,我应该怎么办?这件事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他们这样做是否犯法?如果是,我应该怎么告他们?如果告成功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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