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派出所调解当事人双方签字且已履行的民事纠纷在法律上有效吗
更新时间:2009-09-20 11:53:38
问题描述:
我和对方在一起喝酒时,因两句玩笑话,对方先用酒杯两次向我砸来,只是未砸中,后来我也用酒杯砸他,一下子在他脸上砸了个口子,缝了三针,后经派出所调解,我被罚款1000元,双方均在调解书上签字按上了手印,因为我们是一个村的村民,我又买了鱼·肉去看望他,向他赔礼道歉,这在法律上有效吗?现在对方又去做法医鉴定要求我对其做8000元赔偿,不然就起诉。我该怎么办?如果他起诉我还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顺便说一下我被对方逼的喝下了农药(我家里穷给不起钱),幸亏邻居当场发现医院抢救及时,但现在还在治疗恢复当中。就此,恳请律师为我指条明路。我是个农民没什么文化,法律知识更是知之甚少。我悔不该去喝酒,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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