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政府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影响了业主生产经营有得补偿吗?
更新时间:2009-09-18 10:51:3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早几个月前,拆迁办人员召集有关在105国道边的业主到村委开会,传达了105国道扩建的消息,并将有关业主影响到的物业进行登记及签名确认,确认了本人1200多平方的建筑物中有几平方是红线范围内要拆除及有一个变压器红线范围内要迁出。还指定了评估公司与业主签定了委托评估合同。但到现在止,本人评估书未见到,现在施工单位人员要进场施工,还将门前的水泥地面打碎,搭好模板准备倒水泥,如果倒了水泥将会把变压器通往建筑物的电线压着,做成维修困难,路面高出建筑物地面1米多,入门进出困难。现已打了报告给了拆迁办的人员,但几天了还未有回音,施工方今天还想动工。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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