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主张我的权利吗?
更新时间:2009-09-17 16:47:18
问题描述:
我20岁时父母离异,我跟我父亲。我父亲同意支付我所有的上学和生活费用。当时我家的房子是我父亲的。离婚时我父亲将房子的产权归并给了我母亲。后来由于我父亲没有房子(他在外面租房子住),我就跟我母亲商量租她的房子住,我父亲每年补偿一部分钱给我母亲作为房钱。我的常住户口还在我母亲那里。今年我22岁了,房子要拆迁。我向拆迁人提出能不能对我有补偿,他们说不能。而且根本就不理我。只跟我母亲谈。请问我能作为承租人要求补偿吗?要是我母亲签了字,我能主张我的合法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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