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条!欠我一万!本人要求收回!
更新时间:2009-09-16 16:11:00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9.8.21与其达成协议转让其门面!转让费为140000元,先交了10000元定金!其写了收条给我!现在由于双方原因不能继续合作!所以本人要求退我10000元定金!而且本人愿意赔偿其一部分损失!但其不愿意!想把我的定金全部收为己有!我想通过法律的途径要回属于我的钱!注明:当时其写收条给我的时候并没有说哪方毁约就不退钱!也没有注明着10000元钱是作为押金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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